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艺术研究院申请的批复
匡王纠正顾问有限公司:
贵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复如下:同意设立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艺术研究院。
该艺术研究院为为协会秘书处内设机构,直属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领导,其性质负责人制。该艺术研究院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展示现当代中国民族优秀艺术品,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艺术研究院将紧紧围绕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以中国民族艺术研究作为其宏阔根基,尊崇永恒,宏扬经典;以承载和发展真、善、美为价值核心的大道艺术为己任;以审美作为艺术追求的永恒核心。推进国际艺术交流,弘扬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艺术作品;推进中国民族艺术研究、创作和教育,并将开展包括学术讲座、艺术研究、新闻发布、典礼、笔会交流、展览等有关学术活动,全面立体地推动书法、绘画、瓷器、玉器等艺术创作活动的进行。
艺术研究院其业务活动,应遵守协会章程及协会管理相关规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汇报。如有经济和法律纠纷,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协会将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将终止其艺术研究院活动。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艺术研究院院长由庞龙同志担任,其他同志的任命及各项活动组织安排由庞龙同志酌定,并报协会备案,不另行文。
望你们在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领导下,遵守法律法规,为民族文物文化艺术发展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
2016年1月15日